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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五四宪法 基石长青
时间:2021-03-19 10:11:00
发布:Admin
来源:互联网

坐落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北山街84号大院的“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是中国第一家以宪法为主题的陈列馆。陈列馆分为北山街、栖霞岭两个馆区,生动展现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的光辉历史,讲述了中国宪法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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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上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纪元。

1953年12月24日下午4时,一趟专列从北京启程,前往杭州。在火车上,毛泽东对随行人员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抵达杭州后,毛泽东和部分随行人员住在刘庄1号楼。每天下午3时,毛泽东便从刘庄出发,来到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平房里办公,宪法起草小组其他成员在东侧的主楼办公,往往一干一个通宵。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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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北山街馆区毛主席办公室的桌子

1954年3月23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勤政殿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会后,全国政协和各省区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共8000多人参与了讨论,历时两个多月,提出各种修改意见5900多条。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提出了“搞宪法是搞科学”这一著名论断。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宪法草案正式公布后,全国各界超1.5亿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历时近三个月,共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宪法内容日臻完善。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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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展出的“五四宪法”英文版

毛泽东在《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中说:“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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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投票表决结果时,全体代表起立热烈鼓掌

“五四宪法”的通过与实施,推进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发展完善,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新纪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精神的宪法,因其在1954年颁布,又被称作“五四宪法”。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诞生,充分体现了人民在这个国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也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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