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入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过程中,本人将规定中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实际工作操作中,在生产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配合上级单位的审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果。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聚焦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围绕经营管理和责任落实情况展开审计。在日常审计实施中,法务审计部以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开展精准化、精细化审查:一是紧盯债权债务管理,重点核查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排查逾期风险及潜在隐患,确保资金往来清晰可控。二是严把项目建设全流程,从立项、招投标到实施、结算、竣工,逐一审查科学性、合理性与完整性,坚决杜绝违规操作。三是强化合同管理监督,细致检查合同条款完整性、执行流程规范性及风险防控措施,保障合同履约合法合规等。
在配合上级单位开展的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于规范审计程序、保障审计质量的重要性也有严格要求。在提供资料时,需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这不仅是对上级审计工作的配合与支持,更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尊重与践行。
通过学习与实践,使我更加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指导作用,学习到更加先进的审计方法和理念,也让我深刻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企业的合规管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