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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共济促成长——参加人力资源培训学习有感
时间:2023-08-06 08:56:59
发布:Admin
作者:贾欣蕊
来源:人力资源部

为全面了解国家人力资源部相关法律政策,有效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近期,我有幸参加了西安市用工管理培训,感受颇丰。

培训由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首席高级律师李延生老师主讲,李老师长期就职于国家部委机关且多次参与立法,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围绕“基本养老保险实务运用、工伤认定与工伤争议处理、加班费成本管控、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风险防范”等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问题,李老师进行了详尽细致地授课,并分享了多个有针对性的案例,使我对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针对“工伤认定工作”的相关内容学习中,李老师指出,工伤认定要严格遵守“48小时内首次申报”和“30天内完成申请”的时间要求,除了要按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外,还要求工作人员能够对特殊情况下“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有明确的辨识能力。如职工外出学习时在休息场所受伤,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无特殊情况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另外,李老师多次强调了干部人事档案在退休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对于职工的工龄认定、退休年龄的判断依据等都需依托于人事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并带领大家分析了“标准工时制、非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制”五种工时制的利弊,便于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时制度,来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培训结束后,我认真总结了相关知识要点,并积极与同事们交流学习。通过参加此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要高效完成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应当始终坚持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加深对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中,应注重合法性,尽力降低企业用人的法律风险;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对于政策性的知识点应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维护好职工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在之后的工作中,人力资源部全体职工将群策群力,保障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为企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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